文化產業委員會副主席梁慶庭會後透露,經過長時間醞釀,並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文化產業基金”法律框架草擬工作接近完成,在聽取法務部門意見後,將呈交行政會討論,爭取今年內完成設立“基金”的相關法律程序。儘管暫未設定上限及首次注資金額,但已確定以支持發展澳門特區文化產業項目,藉以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為設立“基金”的宗旨。
梁慶庭指出,會上介紹了設立“文化產業基金”的原則方向,並指明設立該“基金”的宗旨。經綜合考量,未來凡是本澳登記的商業企業均可申請“基金”,擬將分成三類,一類屬直接補貼,不用向當局還款;第二類屬無息貸款,助有條件的商企發展文創項目;另一類為奬勵基金,藉以鼓勵創意人士,提升整體積極性。未來的“基金”管理架構內設信託委員會、行政委員會及監事會,嚴格審批每項申請,力求“基金”用到實處。
被問到當局未來如何挖掘更多具價值的建築或空間發展文創產業時,身兼文產委員的文化局長吳衛鳴指出,會上有不少委員提倡當局善用社區資源,開拓文創產業,但大前提要尊重原有的傳統社區文化氛圍,不要因發展而破壞原有的面貌。透露當局稍後有計劃於媽閣塘一帶開展文創項目,充分挖掘具價值的社區資源。
他同時提到塔石“玻璃屋”進展,指近期已完成防水防滲漏措施,全程監察修建工程,料年底可完工,有望明年可正式進行內部裝修,爭取明年底至後年初投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