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澳門藍皮書》: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建議

發佈日期:2012 年 04 月 03 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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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29日訊 文化創意產業面對的挑戰與困難,多過理論與爭辯。澳門對文化產業的研究和認識仍然停留在現象羅列、觀點展示、局部探討階段。在這樣的情況下,未來一年首要做好以下幾點:


  1. 成立一個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單位要在澳門健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便得先成立一個文化創意產業研究單位,由對此領域素有研究或富有文化/藝術學術知識和創作經驗的學者專家組成。有了這些學者專家,以下各項工作方能具體高效執行。同時,他們可以顧問的身份,就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持續提供諮詢或可行性建議的專業服務,包括策劃或協助高校設立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高教課程。


  2. 建立澳門文化資源的專項研究澳門有豐富的文化遺產。中西文化交匯是澳門的文化特色。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首先要研究本地的文化資源有什麼,如自然生態環境、城市發展、族群文化、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等,它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


  3. 建立個別產業的調查研究與產業策略研究在澳門可以發展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究竟包括哪幾項?建議由文化創意產業專家詳細分析研究每一個產業的數據以及評估其持續發展的潛力。建立個別產業的研究和評估可提供整體文化產業在發展策略、政策工具的應用方面做可行性的考慮。


  4. 建立文化創意產業普查與年度報告建立文化創意產業普查與年度報告,不僅可以反映出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澳門文化創意產業和相關政策的發展軌跡。


  5. 協調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事業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事業同屬文化建設的範疇,都有很強的外部性,但兩者內涵有根本性的區別。從本質的屬性上講,文化產品是一種商品,而文化事業提供的則是社會公共產品。因此,特區政府既要充分鼓勵和引導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又要積極做好文化事業的供給工作。從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事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